一次全運會究竟要花多少錢,這些錢花得是否值得?第十屆全運會即將開始的時候,我們發現,這樣的爭論伴隨著中國體育界體制改革的進程,已經持續了10多年。
對于這種爭論,最新的官方回應來自于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他在回答對全運會的批評時表示,中國運動員在奧運會上能夠取得優異成績,全運會功不可沒,不能將全運會完全歸為計劃經濟的產物。
但事實上,即使在體育界內部,對于全運會的質疑也從來沒有停止過。2003年,在政協九屆一次會議上,體育界知名人士張燮林、樓大鵬等人提出了要求取消全運會的提案,提案中說,“全運會是前蘇聯體育體制的產物,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依靠國家的大量撥款,在人力、物力和財力上造成了極大的浪費。當前,在世界上舉辦這種類型的國內大型綜合性運動會的國家已不多了。”
這些體育界的資深人士表示,即使取消了全運會,各省、市體委亦可在國家的統一部署下,重點設置一些項目進行擇優發展,真正做到全國一盤棋,都把目標瞄準亞運會和奧運會,同樣可以保證我國競技體育水平的長足進步。
目前全運會存在的邏輯在于,全運會是一項以各省份代表團為競賽團體的綜合性運動會,這一特性也決定了地方政府在其中的主體地位。由于各省市體育局通常都會將全運會的賬面成績視為一段時期內體育工作好壞的標準,因此都是不遺余力地奮力備戰。而許多無望在奧運會上獲取好名次的運動員,也希望通過在全運會上取得好成績,獲得地方政府的動輒幾十萬,甚至包括住房的重獎,從而為退役以后的生活作好鋪墊。
因此,盡管弊端已現,但是目前我國體育領域的改革仍屬于“過大關”的階段,在短期討論全運會的存廢,沒有相關的制度安排,操作難度可見一斑。
目前可以操作的是對全運會的資金投入進行審計,此舉雖非徹底舉措,但是意義重大。此前一段時間,在“節儉辦奧運”的指導方針下,正在進行混凝土結構施工的國家體育場??“鳥巢”經過相關論證和結構優化調整,總投資預算從最初設計階段的38億元減少到31.3億元,為奧運場館建設省下了6.7億元。與之相比,全運會的手筆要大得多。據悉,十運會涉及到江蘇省內的13個省轄市,9個縣級市,即比賽場館就需要新建和改造各27個,訓練場館需新建34個,改造98個,保守估計,場館投資經費約需55億元。除去比賽場館,還有大量為十運會配套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十運會組委會提供的資料,在最近的4年里,江蘇省在各比賽城市間新建高速公路1000多公里。
公共財政支出往往低效率而多尋租空間,這已經為世界各國的政府管理實踐所證明。對公共財政支出進行審計,是現代政府審計的主流內容。而在我國,公共財政審計還有更為重大的意義。一些政治學者認為,在國務院提出建設節約型政府和公共管理型政府的時候,必須警惕的是公共財政支出與舊體制復歸的關聯。這種舊體制復歸的現象,實際上是在強化部門權力和部門利益,而這一切都是通過爭取在公共財政支出這個“大盤子”中的份額實現的。
按照慣例,全運會的投入是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完成,這一過程應該在審計部門的監督下成為陽光財政,使爭論全運會存廢的兩方都能清楚地了解,全運會究竟花了多少錢,花在了什么地方。這是討論問題的基礎。
當然,這并非易事。我們應該記得,在2004年和2005年,由國家審計署署長李金華提交全國人大的審計報告中,贊成繼續保留全運會的國家體育總局兩次上榜,并且以“不能因為審計影響奧運奪金計劃,危害國家利益”等理由,遲遲未提出整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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