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破行政區劃,按照區域體育場館資源統籌規劃、分建共享的原則和競賽體育與全民健身相結合的要求,以承辦省運會為目標規劃全市體育場館建設。
《規劃》布局是以麗水市區為中心,加快建設和改擴建一批適合承辦省運會的競賽體育場館,使市區初步具備承辦省運會和舉行大型活動的場館條件和能力,成為我市承辦省運會的中心區塊;以傳統體育項目布局為依據,各縣(市)新建或在原有場館的基礎上進行改擴建或設施更新,使這些場館更具專業功能,符合省運會單項賽事的要求,成為我市承辦省運會的輔助區塊。根據此布局,我市需新建(含在建)場館約16座(市區10座、各(縣)市6座);改造的場館約8座(市區3座、各縣(市)5座)。
《規劃》要求承辦省運會的場館建設和改造任務必需在2013年以前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確保我市申辦2014年第15屆省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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