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廣州市有1012所學校向社會開放了體育設施。
廣州市20間學校將于本月正式開放體育設施,其開放時間將如何制定?開放體育設施會不會與正常教學沖突?……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走訪了有關部門。
五成體育場地在校園
據統計,2005年全市廣義體育人口比例上升為58.82%,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但是,廣州公共體育設施不足。2000年,廣州市共有6666個體育場地,其中4215個歸屬于教育系統,占總數的63.2%;2003年,廣州市共10140個體育場地,其中5833個歸屬于教育系統,占總數的57.5%。在2000年以前,廣州市學校的體育設施基本未向社會開放。
面對公共體育設施少,而學校體育場館閑置的情況。2000年9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對廣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進行了執法檢查,并在檢查報告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四十六條“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向社會開放,方便群眾開展體育活動”提出“學校體育設施應當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廣州市委、市政府對這一意見高度重視,要求廣州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大力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
“跳快步”開放體育設施
經過研究,廣州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與生活秩序的前提下,確定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應當在非教學時間向社會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廣州市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分三步走:第一步試點開放,2001年上半年開放5%~10%;第二步逐步開放,2001年下半年至2003年開放30%~50%;第三步全面開放,2004年底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全部向社會開放。目前,全市符合開放條件的1012所學校全部向社會開放了體育設施。
荔灣區8間試點學校都在芳村
廣州已經有1012所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為何還要參加全國試點?廣州市體育局群體處負責人表示,試點為了更好規范開放行為,進而積極、穩步、有效地促進全市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
此次試點越秀區、荔灣區,共有20所中小學被選中試點。市體育局群體處負責人說,學校的體育設施與社會公共體育設施相比,也許場地條件不算好、配套設施不夠齊全,但它的最大優勢是“就在市民身邊”。
據介紹,這次選取20所試點學校類型不盡相同,越秀區選取知名的等級學校比較多,而荔灣區則選取了原芳村8家學校作為試點,偏重城鄉接合部。兩個試點區特色不一樣,這對于總結經驗,在全市推開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有重要作用。
記者走訪了部分試點學校,在采訪中發現,這次試點學校大多采用學校自主管理與外單位合作管理或者承包給外單位管理等多元化管理相結合的形式開放體育場館。如:廣州市第三中學、越秀區朝天小學與廣州市某公司合作,成立了體育活動中心,該公司還專門投資了幾十萬元對學校的場館進行了一些改造,如為足球場加裝燈光,該活動中心現經營狀況良好。
而廣州市華僑外國語學校與廣州市一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廣州市第五十九中學和廣州市一家體育會合作等等。目前,這些出租的場館在當地居民中已經有了不小的知名度,每天來運動的人都很多,經常須提前預定場地。
優先對本校學生開放
除了這些已經以合作方式開放學校體育場館的試點學校外,還有一些試點學校是首次開放的,惠福西路小學就是第一次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的。
“我們暫時還沒有向公眾開放學校體育場館的經驗”,惠福西路小學負責人劉潔華說,惠福西路小學是體育特色學校,乒乓球、射擊、射箭、毽球是傳統項目。在沒有實施試點前,學校在星期一~五的下午6時后,老師就對校內運動場清場,周六日,學校體育設施是不開放的。
劉潔華說,試點后,學校將開放乒乓球、毽球、籃球等體育設施,開放時間為周六日8∶30~18∶00。在開放對象上,學校準備先對本校學生開放,而對社區群眾開放體育設施則是稍后再作考慮。
租足球場每小時上百元
據市體育局群體處介紹,學校開放體育場館價格比社會場館要低。2003年7月,廣州市教育局、體育局、市物價局聯合出臺了《廣州市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辦法》,用于指導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為讓《辦法》更具有科學性,2005年11月,市教育局、體育局又聯合市物價局、財政局共同對該辦法進行了必要的修訂。
根據最新擬定的參考價格,租用廣州市學校田徑場價格最高,每租用半天的價格最高為1800元,足球場租金則從每小時100元到550元不等;籃球場分場租或按人次收費,場租由每小時80到200元不等,而按人次收費的每人每小時3~5元;乒乓球桌每小時5~8元,羽毛球場每小時10~35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