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吳堡縣這么窮的縣城,竟然占地近百畝,修建如此大的體育場,真不知道當初的決策者和政府是怎么想的?就算是搞民生工程為了惠民吧,但是新建的體育場偏離縣城6公里外的村子,并且將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強行占有,當初不同意的村民卻被警察關了緊閉…”吳堡縣宋家川街道辦楊家店村的一名老黨員氣憤地訴著苦。
吳堡縣宋家川街道辦楊家店村村民強烈表示不滿的強行征地所興建的工程就是該縣目前正在修建的吳堡縣體育場項目。
據了解,在2016年2月29日,吳堡縣發展改革局發布編號為YLZB2016-011的公開招標信息,工程名稱為榆林市吳堡縣綜合體育場建設項目招標公告。招標的范圍、規模為:本次招標共分一個標段,主要內容包括場地平整、體育場、看臺及配套實施等,總建筑面積16260平方米。資金的來源為:市級振南資金及神木縣對口幫扶資金。工程的地點:吳堡縣宋家川鎮楊家店村(縣城新區)。該招標公告并未公示工程的預算造價。 據當地村民講,當初建設體育場項目的時候,占用的都是楊家店村民的水田地,原本水田地是村民修建的蔬菜大棚,但是以每畝7.5萬的價格強行征用,如果毀了棗樹,每顆200元的價格補償,村民的大棚以新大棚每平米120元,舊大棚為每平米60元的價格補償。在2016年7月的時候,政府征地的時候,村民就不同意,但是當時出動了200多警察和醫療救護車現場強拆強占。
據村民提供的事發時錄像顯示,當時拆除大棚,進行土方回填的時候,的確可以看出現場拉起了警戒線,并有大批警察在現場維持秩序。
據李姓村民說:“修建體育場占用我家的水田地有一畝多,還有拆除我家的蔬菜大棚。因為我家的蔬菜大棚每年我可以蔬菜育苗收入3萬多元,但是給我強征了補償7.5萬,如果我依靠勞動三年也能賺回補償的錢,以后的土地還可以繼續耕種,然后年年都會有收入,但是把土地強征后補償7.5萬后,我們全家賴以生活的經濟來源就沒有了。”
通過知情人提供的材料看,吳堡縣體育場分開招標的還有吳堡縣綜合類球館建設工程,其中以17743647.22元的價錢被榆林一家建設公司中標。同時還有分開招標的吳堡縣體育場游泳館建設工程,以24260177.58元的價格被榆林另一家建筑企業中標。通過知情人提供的材料,吳堡縣綜合體育場項目分解成了三個部分。涉及的資金達近8000萬。
然而據吳堡縣發展改革局吳政發改發【2015】136號“關于吳堡縣綜合體育場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顯示,該項目的占地約合87.82畝,建筑物占地面積22245.00平方米。主要建設的內容為綜合體育場(總建筑面積16260平方米)、綜合球類管(4960平方米)和游泳館(7140平方米)。該項目的估算投資9899.15萬元,資金申請上級投資和自籌解決。
據查閱相關資料顯示,吳堡縣作為國家級貧困縣全縣轄宋家川街道辦、辛家溝鎮、郭家溝鎮、寇家塬鎮、張家山鎮、岔上鎮五鎮一個街道辦,104個行政村、3個居民社區。總人口8.4萬人,縣城居住人口3萬人。2015年全縣生產總值達到16.76億元。
據榆林市扶貧辦官方公開信息,吳堡縣2015年上報剩余貧困人口4411戶,9854人。2016年原計劃脫貧5300人,現計劃脫貧8190人,增加2890人,2017年計劃脫貧1664人。而根據榆林市公開的脫貧攻堅責任書顯示,吳堡縣2015年底在現行省級標準下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10414人。并且由吳堡縣委書記和人民政府縣長簽訂了《脫貧攻堅責任書》,并且落實了脫貧攻堅責任。
一個國家級貧困縣,一個居住人口3萬人的縣城在偏遠縣城6公里外的村子花費近億元的資金修建體育場真的合適嗎?
然而,吳堡縣在目前脫貧攻堅的緊要形式下,大興土木,大搞工程項目建設,原本是為了惠民、利民,為民干實事的工程,倘若在建設的時候而損害一部分村民的利益是否合適呢?難道真應了當地村民所說的:“不強占我家的地,任憑自己的勤勞每年可以收入3萬元,但是把生存的土地弄沒了,7.5萬元能養活一輩子嗎?以后我們的生活是不是又將變成貧困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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