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上周末發生塌天臺意外,令人震驚。“豆腐渣”式的建筑物坍塌,塌下的不只是巨大的綠化天臺,更是市民對大學相關工程的管理水平、有關部門對類似建筑規管的信心。
將意外事故歸結為城大本身專業學術水平,這并不是公允的做法;但作為大學管理層本身,是否有盡到應盡的監督角色,或許更為重要。而從已公開的資料顯示,問題關鍵點是,這類改造天臺綠化的工程有沒有按要求去施工、有沒有按規定申請“入則”.
大學的初步解釋是,工程已經過專業人士檢驗,并認為無需向建筑署“入則”.然而多位專業人士認為,現場是一個體育場館,屋頂屬于鋼結構屋頂,而非水泥,原本沒有預期要承托綠化設施等重物,其后改動成綠化天臺,可能因此導致重量急增不勝負荷。
按理說如此大的綠化工作,涉及龐大的施工,理應申請“入則”,最終沒有,說明了什么?當然不能就此作出簡單的“有罪”推論,但這至少說明了一個問題,即現行對天臺綠化的監管存在灰色地帶。
一般而言,屋頂綠化是否須“入則”視乎綠化位置、性質及規模。一,若綠化工作只涉及擺放花盆或堆泥,不屬條例管轄范圍;二,若綠化工作設于樓宇已批準的綠化設施,可按設計原意進行;三,若綠化工作涉及拆卸、改動或加建構筑物或排水系統,甚或涉及樓宇總樓面面積或結構改動,才會受條例的規管。
換句話說,只要不涉及拆卸等重大改動,一般天臺綠化工程亦可以無需作出“入則”申請。但顯然,以此次事故來看,這種監管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了,應當進一步收緊對相關工程的規管。
綠化天臺本是環保、有益之事,相信城大當初亦是抱?這樣的初衷,沒人想出現這樣的重大事故。事到如今,吸取教訓更顯重要,從根本而言,進一步完善監管,進一步提升大學管治水平,才是防止類似“意外”,挽回市民信心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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