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中國網球協會場地器材委員會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網球協會章程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宗旨:為推動中國網球運動的健康發展,加強網球場地設施建設、網球器材裝備規范化、標準化的行業監督與管理;不斷提高質量和科技含量,增強國際市場競爭能力;滿足網球運動訓練、比賽的需要,為網球運動的普及與提高服務。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中國網球協會場地器材委員會是中國網球協會所屬的專項委員會,接受中國網球協會的領導。 第四條 場地器材委員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執委會:執委會由11人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執委6名。另設秘書長、副秘書長若干名。任期為兩年,可連選連任。 第五條 器材委員會的組成 1、企業代表; 2、行業專家代表; 3、中國網球協會代表; 4、國家體育總局代表。 第六條 場地器材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中國網球協會推薦,從會員中產生,由全體會員會議通過。 第七條 場地器材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國家體育總局網球運動管理中心經營開發部是場地器材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承擔秘書處職責。 第八條 場地器材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員會議。 第三章 常設機構工作職責 第九條 按照中國網球協會工作部署,實施對網球場地設施建設、網球器材、裝備的監督和規范管理。 1、研究制定網球場地設施建設、網球器材、裝備的標準和管理辦法。 2、收集整理國際網球場地設施、器材和裝備的發展動態,傳遞有關信息。 3、研究網球運動專項訓練、比賽場地、器材和裝備。 4、在中國網球協會授權下組織對網球場地、器材、裝備進行設計咨詢、鑒定和驗收。 5、負責與國內外生產廠商聯系、開辟交流活動。協助企業進行市場宣傳、產品推廣活動。 6、在中國網球協會授權下統一組織提供國際、國內大賽所需器材裝備。 7、組織網球場地、器材、裝備的生產經營企業參與國際、國內市場競爭。 第十條 秘書處職責 1、 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召集年會。提交工作報告,修訂工作條例,發展新會員。 2、 組織會員參加網球項目有關活動。 3、 對網球場地設施、器材和裝備生產經營企業實施監督,及時向全體會員通報情況并研究對策。 4、 負責辦理其他與器材委員會有關的工作事宜。 第四章 會員 第十一條 凡遵守本會章程,愿意為中國網球運動發展出力,自愿履行場地器材委員會會員義務,有2名會員推薦并經執委會審核批準即可入會。 第十二條 場地器材委員會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場地器材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獲得本會提供的信息; 2、參與網球場地設施、器材、裝備的市場經營開發活動,本會給予支持及認定; 3、對場地器材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 4、憑會員證可觀摩中國網協主辦的各類比賽和活動; 5、有申請退會的權利。 第十三條 場地器材委員會會員的義務: 1、 遵守本會的章程; 2、 主動維護本會的聲譽; 3、積極宣傳網球運動,為網球運動普及和提高提供優質服務; 4、支持本會的各項工作,完成交給的任務; 5、按時交納會費。會員每年會費為5000元,執委為8000元,副主任為10000元。每年的1月1日至31日為交納會費時間。如在此期間內未交納會費,本會將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五章 經費 第十四條 經費來源:社會資助、捐贈和會費。 第十五條 經費由本會秘書處設專用賬戶統一管理,用于網球場地設施、器材、裝備的開發和網球運動的發展,并在年度會員大會上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第六章 地址 第十六條 場地器材委員會會址設在北京,與中國網球協會同址。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本會全體會員大會。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上報中國網球協會批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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