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日報訊(記者吳東)為了滿足廣大企業參與奧運,提升企業品牌的愿望,根據北京奧運會市場開發工作總體安排,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劃的第三個級別???“北京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計劃將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啟動,北京奧組委屆時將正式開始征集獨家供應商和供應商。
北京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特指北京奧組委第三級別的贊助企業,分為“獨家供應商”和“供應商”兩個層次。獨家供應商是指在同一產品/服務類別只有一家贊助企業,享有該類別的排他性市場營銷權;供應商是指在同一產品/服務類別可以有2-3家贊助企業共同享有該類別排他權利。相應地,獨家供應商的權益回報大于供應商。
北京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贊助計劃涉及的領域廣泛,類別眾多。原則上,除已經銷售給國際奧委會全球合作伙伴、北京奧組委合作伙伴和北京奧組委贊助商所屬的行業和產品類別,以及不適合進行奧運贊助的行業類別,如烈性酒、香煙外,其他行業均可以成為供應商的潛在類別。
據悉,目前,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劃正在有序進行。其中,贊助計劃的最高級別???“北京2008年奧運會合作伙伴”的征集工作已基本結束,國內外十家優秀企業成為了北京2008年奧運會合作伙伴。贊助計劃的第二個級別???“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商”的征集工作也取得了可喜進展,有6家企業與北京奧組委簽約成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商。 相關鏈接
1、北京奧運會供應商指的是什么?
北京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是指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劃中第三級的贊助企業。之所以取名供應商,是因為這些企業對奧運會的贊助主要是以提供實物或服務的形式進行;同時也是為了向社會說明,奧運會的舉辦使用了這些“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2、奧運會贊助計劃中的供應商與通過普通買賣為組委會提供各種產品和服務或為場館建設提供支持的供貨商(合同商)有什么區別?
奧運會贊助計劃中的供應商是為奧運會提供產品和服務、并主要以產品或服務作為其贊助金額的企業;作為贊助回報,這類企業享有使用奧林匹克知識產權進行市場營銷的權利。而那些已經收到了等值貨款,將產品或服務銷售給奧運會的企業就沒有權利使用奧林匹克知識產權進行營銷宣傳。供貨商的選擇是通過招標或其它采購程序進行,不屬于奧運會市場開發范疇。
為了保護“奧運會贊助計劃中的供應商”享有的市場營銷權利,北京奧組委在與供貨商的所有采購合同中,都明確規定供貨商不得以其與奧組委的買賣合同關系進行任何市場營銷和宣傳。并且,北京奧組委也將與政府部門密切合作,盡最大努力維護奧運會贊助企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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